2023 年 4 月 6 日
分類:
實習
- 申請須知:
- 台灣人才:大二~博士(含應屆畢業生)、近3年自大專校院畢業且申請時未有全職工作之青年
- 實習期間:至少8週;與海外企業成功媒合之實習生可獲獎學金補助,用於機票、保險、生活費用等
- 媒合方式:可隨時隨地於媒合平台上傳及維護履歷,並一鍵投遞履歷應徵海外實習專案
- 申請資格:
-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
- 112年大學校院應屆畢業生或111學年度第二學期(今年2月後)就讀於我國大學校院大二(含)以上至研究所,不限科系之學生;
- 或為民國109年後自我國大專校院畢業且申請時無全職工作之青年
- 申請時間:請最晚於112年5月31日(三)中午12:00前於申請系統填寫履歷、上傳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並完成履歷投遞。
其餘資訊請見申請說明。